一、项目相关信息
项目名称:(略)环境工程专业实验教学条件提升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HFUT-DX-(略)B(略)
招标方式:(略)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略)
开标日期:(略)
第1包:(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略):合安徽省合(略)
中标金额:人民币贰佰伍拾壹万柒仟陆佰元整(¥(略).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第2包:(略)
中标供应商名称:(略)
中标(略):安徽省合肥市(略)字楼****
中标金额:人民币叁佰零陆万捌仟元整(¥(略).00)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略)
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专家:(略)
采购人代表:(略)
招标人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标机构名称:(略)
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18-19层
项目负责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收费标准:根据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534号文收费标准×64%。
收费金额:
第1包:人民币贰万零(略)(¥****.00)
第2包:人民币贰万肆仟壹佰伍拾玖元整(¥****.00)
公告期限:(略)至****年10月18日(1个工作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略)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188号港澳广场A座****室,联系电话:****-****-****,电子邮箱:ahdxpm2@163.com。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略)。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略)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略)
7、(略)。
质疑人为法人或(略),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略))签字(略)。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略)。
特此公告。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