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MS锅炉烟气在线连续监测分析仪
施工期间开展了环境监理工作,对施工单位和施工队伍严格管理,施工结束后对扰动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对已形成台阶、具备植被恢复条件的排土场播撒草种、设置草方格固沙,并种植植被,尽量增加植被的恢复面积。本工程新建矿坑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并建有含油废水处理设施,采掘场矿坑水和生活污水处理后用于工业场地、排土场抑制扬尘和道路绿化;工业场地和临时办公场地均建有一座锅炉房,采用循环硫化床锅炉,烟气采用陶瓷多管除尘器和冲击式水浴除尘器,二级除尘。煤炭储存和运输均在封闭环境内进行,锅炉用煤的露天煤堆场建有防风抑尘网,对易起尘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对高噪声设备已采取消声降噪措施。公司已设环保机构,对各类污染源进行了定期监测,环境规章制度健全,环境管理完善。
三、验收调查结果
为有效保护当地生态环境,减轻项目建设对当地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胜利东二号矿在施工和运行期间在工业场地内采取种植草坪、花卉、乔灌木等措施;铁路专线路基边坡采取浆砌石拱形骨架和碎石覆盖防护等工程措施,并在铁路环线内进行了栽植乔灌木和草地绿化,供排水管线场地平整和自然植被恢复。排土场作为重点防护区,在其周边设置了挡土围埂和排水沟,已到位的台阶平盘外侧边缘设置挡水埂,边坡和平盘利用采坑的剥离表土进行了覆土,沙障与种草防护;道路两侧栽植防护林,输煤皮带迎风侧栽植乔灌防护林。截至验收调查期间,共完成植被恢复措施面积204.37公顷,扰动土地治理率达到97.72%,拦渣率达到99%,弃渣得到了及时有效防护。林草植被恢复率达到95.94%;采取加权平均法进行计算得项目区平均土壤侵蚀模数230吨/平方公里•年,土壤流失控制比为0.8,属轻度侵蚀。经过治理,项目区的水土流失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胜利东二号露天矿已建成处理能力为7200立方米/天的矿坑水处理站和处理能力为6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矿坑水经过处理后排放浓度能够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生活污水经过处理后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处理后的矿坑水全部用于矿山道路防尘洒水,生活污水全部用于绿化。
工业场地内新建锅炉均配置了旋风和水浴脱硫二级除尘器设施。利用矿区矿坑水对所有生产作业场所和运输道路进行洒水降尘,破碎车间设置袋式除尘器,并辅助洒水降尘。原煤的带式输送机全部设防护罩,利用封闭的储煤场储煤,对锅炉用煤堆场四周建立了防风抑尘网,进一步减少了扬尘的污染。锅炉排放的烟尘与SO2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排放标准。采掘场和储煤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测表明,储煤场四周各监测点颗粒物浓度均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要求,采掘场下风向两个监测点颗粒物浓度超标,大超标2.4倍,但附近无集中居民区。
工程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配置消声、减振装置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验收监测表明,工业场地和采掘场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工程影响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
生产过程排弃的剥离物运至排土场堆放,锅炉灰渣用于铺垫场内道路,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集中收集,统一清运处理。
胜利东二号露天煤矿下设安全环保部,配有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了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环评批复要求开展了施工期环境监理。
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钱营孜矿井及选煤厂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内容: 新建主井、副井、风井、矿井水处理站、生活污水处理站、锅炉房、铁路线、行政生活福利设施等,配套建设同等规模的选煤厂。全井田采用立井、主要石门和大巷开拓方式,走向长壁与倾斜长壁相结合的采煤方法,全部冒落法管理顶板。矿井设计生产规模为1.8万吨/年,井田面积50平方公里,可采储量21184.30万吨,设计服务年限84.1年。
建设地点: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
建设单位:安徽皖北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投资:工程总投资约16.11亿元,实际环保投资3813万元。
工程建设情况:2006年12月开工,2009年11月26日投入试运行。
环评情况:2006年9月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环评报告书;环审[2007]84号文批复。
环保设施设计:煤炭工业部合肥设计研究院。
验收调查和监测单位:*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宿州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二、环境保护执行情况
在初步设计中对工程引起的地表沉陷给出了综合治理措施,并编制了沉陷区的土地复垦方案,结合以往沉陷区的治理经验对今后开采稳定沉陷区进行综合治理。按初步设计要求对工业场地、井田边界、含水断层以及铁路桥和高速公路留设保护煤柱。合徐高速公路(含)以东作为备用资源,暂不开采。建设单位已与地方签订了首采工作面上方村庄搬迁协议,搬迁具体工作已由地方承诺按计划实施。矿井新建矿井水处理站和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后的矿井水部分回用生产,剩余部分外排,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回用于选煤厂补充用水,不外排;工业场锅炉均配备水浴除尘器,对各产尘环节均采取封闭处理,对筛分破碎车间采用布袋除尘,并设喷雾洒水装置,地面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对各产噪设备采取了消声降噪措施。
三、验收调查结果
本煤矿地处淮北平原,井田范围内地势较平坦,经过现场调查,由于井田刚刚投入试运行,位于首采工作面上方的农田区约200米×200米范围内出现沉降,中心下沉深度约0.5米左右的,未出现大范围的沉陷及裂缝,沉陷影响程度较轻。地表下沉尚未对上方的村庄居民房屋结构造成损坏,地表也尚未出现裂缝、错动等破坏现象,周围土壤结构基本正常、不影响农业耕作。钱营孜矿在设计上已考虑对工业场地、井田边界以及铁路、高速公路等留设煤柱等。目前首对全井田已制定了沉陷区的土地复垦方案。建设单位已与地方签订了首采工作面上方村庄搬迁协议,搬迁具体工作已由地方承诺按计划实施,在搬迁过渡阶段对受影响的房屋采取加固措施,以满足居住条件。钱营孜矿已委托了安徽理工大学开展首采工作面地表沉陷的观测工作,对沉陷情况进行跟踪观测。此外,按水土保持要求,施工结束后对地表扰动区域进行土地整治,对裸露地表进行了绿化。
工程新建处理规模为13000立方米/天的矿井水处理站和处理规模为1500立方米/天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各一座。处理后的矿井水和生活污水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矿井水同时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处理后大部分的矿井水回用于井下消防洒水、地面生产场所降尘洒水、选煤厂作补充用水及地面绿化洒水等,剩余的部分经1.8公里的自然沟渠排入浍河。生活污水处理后全部作为选煤厂补充用水,不外排。选煤废水和锅炉除尘冲灰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本工程浍河排污口上游COD、 BOD5的浓度已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Ⅳ类标准,本矿井外排矿井水未造成浍河下游污染物浓度明显增加。
工业场地内煤炭的储存和运输均采用封闭方式,转载点装有洒水喷头,筛分破碎车间设有布袋除尘器,锅炉配备了麻石水浴除尘器。临时矸石堆场和运输道路采取洒水降尘,对工业场地裸露地面进行硬化或绿化。锅炉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中二类区Ⅱ时段要求。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426-2006)的控制标准,并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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