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涉VOCs企业过程及末端智能监管系统是依据我国VOCs在线监测简化装置技术标准(试点标准)-广东省《DB 44/ T 1947—2016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光离子化检测器(PID)法技术要求》设计。VOCs排放超标在线监测装置采用与GC-MS联调真实反映出总VOCs浓度及主要成分,并定期标气校对,保障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污染源在线监控是指通过安装符合技术规范的各类检测仪表,对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排污状况等实现24小时连续监控。按照监控目的,可分为末端自动监控和过程(工况)自动监控两大类,具体如下:
(1)末端自动监控,一般称为末端监控,是指对企业排污状况进行自动监控,包括排放口监控、入管网检测井监控等。排放口监控,对企业标准化排放口排放的生产废水、废气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及重要参数进行监控;入管网检测井监控,对企业排入市政管网污水(生活污水和标准化排放口排放生产废水的混合污水)、排入自然水体雨水的主要污染物浓度及重要参数进行监控。
(2)过程(工况)自动监控,一般称为过程监控,是指对企业生产状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状况进行自动监控,包括水平衡监控、工况监控、视频监控、其他监控等。水平衡监控,通过安装流量计、智能水表等对企业生产用水、排水、回用水等环节水量平衡情况进行监控;工况监控,通过安装电流传感器、智能电表等对企业生产设备、污染治理设施的运行状态和用电情况进行监控;视频监控,通过安装视频监控设备对企业生产车间、污染治理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站房、危险废物贮存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视频监控;其他监控,为达到监管目的,除以上监控外,对企业其他方面进行监控。
东莞涉VOCs企业过程及末端智能监管系统
我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完全满足用户的技术要求,并保证系统的功能完整。如买方工期提前,应至少提前一个月向我方提出申请提前发货,我方能够保证按照现场实际需要供货。我公司依照ISO9001对货物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和售后服务等全面实行管理体系,确保:
1.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卖方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设备。
2.每台仪器须经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提供的设备符合投标文件承诺和所签合同的技术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