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镇区规划建设中,满足居民生产、生活用水需求是核心基础建设之一,为确保水资源的可性以及用水的合理性,中科检测协助企业开展水资源论证,预测出规划需水量,并对镇区取水方案的合理性、水源可靠性、取退水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
将水资源需求管理的源头由建设项目向前推进点至到达规划用水,最大限度的节约水资源,是我国水资源管理的发展方向。水资源论证是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国家以及当地水利水电发展规划、水功能区管理要求,采用水文比拟法对已有的数据进行年径流计算、设计径流月分配等,对建设项目取用水的合理性、可靠性与可行性,取水与退水对周边水资源状况及其它取水户的影响进行分析论证。
开展镇区规划水资源论证的主要作用在于,保障镇区合理用水,预防或减轻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不良影响,提高用水的科学规划性,由源头上促进镇区经济发展与水资源务件相适应,推进镇区向前发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论证内容
1、建设项目概况分析;
2、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状况分析;
3、用水合理性分析;
4、取水水源论证;
5、取水影响和退水影响论证;
6、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哪些项目需要办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二十四条: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时向审批机关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一)日取地表水五千立方米以上的;(二)日取地下水一百立方米以上以及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开采地下水的;(三)水力发电总装机一千千瓦以上的;(四)洗矿、造纸、电镀、印染、规模养殖等污染较大的。
新建、改建、扩建下列建设项目,申请人应当在申请办理取水许可手续时向审批机关提交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一)日取地表水一千立方米以上不足五千立方米的;(二)日取地下水五十立方米以上不足一百立方米的;(三)水力发电总装机一百千瓦以上不足一千千瓦的。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办理依据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第168项;
国家标准《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令第15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查工作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水资源〔2003〕311号)
我们国家对水资源依法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和有偿使用制度,从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并缴纳水资源费,取得取水权。
中科检测协助企业开展镇区规划水资源论证分析,落实城市、镇区水资源论证工作,进城市、镇区水资源论证工作与城市总体规划建设工作相融合,使今后的试点、论证工作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