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要求,也是推动我市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打造“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广东样本的需要。
在接到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案件后,兴宁坚持“高位推进、现场工作、依法速查和立行立改”三个原则从严从快查办,第一时间抓好问题整改。
黄陂镇中心村污水处理厂信访举报案件是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的重点案件。接案后,兴宁市立即组织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查,部分属实,调查组依法依规责令责任单位限期整改。
为高质高效做好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兴宁实行市领导包案制,由包案市领导组织有关单位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判,要求案件办理单位要迅速成立专班、制订工作方案,做到边督边改、立行立改,明确整改期限和责任单位、责任人,确保按时整改到位。
截至9月3日,兴宁共接到督察组交办案件12件,其中2件属于重复信访案件,实际案件共10宗。目前,已对所有案件进行现场查处,其中,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或走司法处理程序8宗、立行立改6宗。接下来,兴宁将举一反三、查缺补漏,坚持标本兼治,狠抓问题整改,坚决守护好绿水青山,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