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经济开发区:“行政处罚+公益诉讼”衔接机制提升工作质效
11月9日,一起由检察机关提起的大气污染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在江苏省南京环境资源法庭调解结案。“感谢检察机关给我们弥补过失的机会,我们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内部管理,守法合规经营。”千盛公司负责人李强在调解结束后诚恳说道。
位于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的千盛公司主要生产特种货柜,在生产过程中喷漆、烘干工艺会产生含有苯、甲苯、二甲苯等污染物的废气。2022年6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有一处管道阀门开启,部分废气没有经过完整处置流程直排大气。
为此,江苏省常州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对该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立案处理。考虑到该案后续将涉及大气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该局根据此前会签的“行政处罚+公益诉讼”衔接机制,将案件线索移送常州经济开发区检察院。
“千盛公司的排放行为对大气环境造成了破坏,损害了公共利益,除行政处罚外,还要为修复损害后果买单。”在了解基本案情后,承办检察官邱萍表示。
千盛公司是什么时候开始排放废气的?废气排放量如何计算?损害修复赔偿金额又该如何确定?这些问题摆在了办案人员面前。
为确定排放行为的开始时间,检察官邱萍和生态环境分局特邀检察官助理张燕毅共同查看了整套废气处理设施、安装图纸和调试记录。经查,千盛公司现有废气处理设施是2021年4月在原有废气收集管道的基础上改造而成的,投入使用仅一年多时间。
正常情况下,废气需要通过旋流板塔、干式除雾、活性炭吸附三道工艺处理后才能排放。然而,现场检查时却发现被开启的阀门位于活性炭吸附环节之前,开启后部分废气未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便从旧的废气收集管道排放。调查人员现场询问了相关人员,大家均对阀门开启情况表示并不知情。
安装没有问题,后期也没有人打开阀门,阀门难道会自己开启吗?
带着疑问,调查人员继续调查设备日常使用维护情况。交谈中,车间主管回忆的一个细节引起了检察官邱萍的注意--2021年6月,厂里曾发生过一次跳闸停电,通电后工人没有检查阀门等细节部位,同时这一点也在负责设备日常维护的工人那里得到了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