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建南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因提供虚假材料被处罚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2-09-20 11:01 回复:0 关注量:40

 

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公示信息显示,在受理深圳市中建南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提交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材料时发现,该企业因提供了虚假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用于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六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转让技术作为取得行政许可的条件;不得在实施行政许可的过程中,直接或者间接地要求转让技术。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第六条第二款:建筑施工企业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供下列材料:(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该企业发出了《行政处罚告知书》,决定做出如下行政处罚:不予受理深圳市中建南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此次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并给予警告,从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9月29日一年内不得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



根据百度官方网站搜索信息了解到,深圳市中建南方净化设备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注册资金2610万人民币,现拥有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300余人,是一家集研发、设计、制造、销售、服务及承接净化工程的设计、施工安装、维护一体化的专业较大规模的洁净企业。2013年中建南方挂牌深圳前海股权交易中心,开启资本盛宴。该企业主要从事的产品如下:



罚与法(Penalty & Law),是广东省商业联合会主办,减法传播代运营的新媒体矩阵。旨在宣传普及行政处罚法,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推动企业信用修复。

    

 
反对 0 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