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

 
楼主   帖子创建时间:  2022-06-22 11:24 回复:0 关注量:50
项目概况

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07月1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Y22WJ01A0175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1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包组1:全自动微生物飞行时间质谱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临床检验设备包组1:全自动微生物飞行时间质谱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1,7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合同包2(包组2:全自动多种病原体核酸高效检测系统):

合同包预算金额:2,400,000.00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临床检验设备包组2:全自动多种病原体核酸高效检测系统1(台)详见采购文件2,4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到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提供声明函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组1:全自动微生物飞行时间质谱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包组2:全自动多种病原体核酸高效检测系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包组1:全自动微生物飞行时间质谱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合同包2(包组2:全自动多种病原体核酸高效检测系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投标,提供声明函

(3)投标人须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①投标人为生产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一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②投标人为经营企业:所投产品为第二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所投产品为第三类医疗器械,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4)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则必须提供监督管理部门签发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2日  2022年06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12:00:00 ,下午 12:00:00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财政部、工信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5.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快递注意事项:

(1)纸质投标/响应文件及非加密电子版投标/响应文件U盘可快递或现场送达。快递过程中如出现损坏或丢失或无法在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建议提前一个工作日送达。

(2)投标/响应文件寄出后,须按格式准确填写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E-mail:guangdonghy@163.com),邮件标题及正文:项目编号后四位+单位名称+快递投标/响应文件(正文格式内容包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采购包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物流公司名称、物流单号)+寄出日期,快递封面贴上投标/响应文件封面内容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广州大道南1696号

联系方式:020-842282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501-507号东建大厦东部14楼南侧1401-1406房

联系方式:020-8352606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江先生

电  话:020-83526065

广东弘烨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1日



相关附件:

0175用户需求书.docx

0175关于资格的声明函.docx

0175关于包组优先选择顺序的承诺函.docx

广州市海珠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冠核酸检测设备一批采购项目招标文件(2022062001).zip

电子招投标注意事项(远程开标)(公开招标).doc

0175委托协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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