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尔膜业: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
原标题:沛尔膜业: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证券代码:836744 证券简称:沛尔膜业 主办券商:华鑫证券
江苏沛尔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 预计情况
单位:元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2年 发生金额 | (2021)年与关联 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购买原材料、燃料 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产品或资 产、接受劳务 | 40,500,000 | 0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作 较为充分的预计 |
出售产品、商品、 提供劳务 | 销售产品、提 供劳务 | 40,000,000 | 1,796,930.08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作 较为充分的预计 |
委托关联人销售 产品、商品 | ||||
接受关联人委托 代为销售其产 品、商品 | ||||
其他 | 财务资助、员 工备用金 | 35,100,000 | 0 | 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及发展作 较为充分的预计 |
合计 | - | 115,600,000 | 1,796,930.08 | - |
(二) 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总额11,560万元,具体内容如下:
1. 购买产品或资产、接受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 |
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购买产品、接受劳务 | 500万元 |
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购买产品或资产、接受劳务 | 3000万元 |
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购买产品、接受劳务 | 500万元 |
宜兴市逸尘贸易有限公司 | 购买产品 | 50万元 |
合计 | - | 4,050万元 |
2.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 |
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1,500万元 |
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500万元 |
昆明海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1,000万元 |
江苏聚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500万元 |
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销售产品、提供劳务 | 500万元 |
合计 | - | 4,000万元 |
3. 其他情况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预计2022年发生金额 |
周强 | 财务资助 | 2,500万元 |
周侃宇 | 财务资助 | 1,000万元 |
刘琴 | 备用金往来 | 10万元 |
合计 | - | 3,510万元 |
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 住所 | 企业类型 | 与公司关系 |
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东 | 有限责任 | 其法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 | 江苏省宜兴市高塍镇东 | 有限责任 | 其法人为公司实控人妹夫 |
昆明海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昆明东站董家湾二机器厂 14幢烟机大楼6-1号 | 有限责任 | 其法人为公司股东 |
江苏聚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宜兴市高塍镇高遥村 | 有限责任 | 其法人为公司董事 |
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宜兴市高塍镇高遥村 | 有限责任 | 其法人为公司实控人弟媳 |
宜兴市逸尘贸易有限公司 | 宜兴宜城街道宜北路126号 | 有限责任 | 公司股东 |
周强 | 宜兴高塍镇尚村97 号 | - | 公司实际控制人 |
周侃宇 | 宜兴高塍镇尚佳花园129号 | - | 公司法人 |
刘琴 | 宜兴高塍镇尚村71 号 | - | 公司职工监事 |
二、 审议情况
(一) 表决和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22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预案》,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需回避表决,因无需回避的非关联董事不足三分之二,董事会成员同意直接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后生效。
(二)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 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进行的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有偿、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交易价格参照市场定价协商,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1.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
2.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工程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接受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3.公司向关联方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4.公司向关联方宜兴市惠淼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接受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5.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6.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蓝天水净化设备有限公司购买产品或资产、接受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
7.公司向关联方昆明海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8.公司向关联方江苏聚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提供劳务,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9.公司向关联方宜兴市逸尘贸易有限公司购买产品,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50万元。
10.控股股东周强无息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万元。
11.公司法人周侃宇无息向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公司生产经营,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12.公司向关联方刘琴提供备用金,预计2022年累计发生额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为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是合理的,必要的;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和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无不利影响。
六、 备查文件目录
《江苏沛尔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江苏沛尔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