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管控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江苏省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江苏省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和《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的精神和要求,为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摸底调查和编码登记工作,有效控制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提升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能力和水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全省移动源环境管理工作培训班在南京市举办 。此次培训班由省生态环境厅举办,全省设区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非道路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的分管领导、处(科)室负责人、省厅驻各市环境监察室工作人员共150余人参加培训 。
省生态环境厅委托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在全省启动了非道路工程机械公益环保信息调查及环保宣传,在13个设区市全面实施非道路工程机械排放调查、台账建立和环保宣传等工作。在全面调查分析的基础上,省生态环境厅将针对不同机械的污染排放水平适时出台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标志、限期治理、区域禁用等管理政策和措施。
省生态环境厅依托省工业合作协会机械设备管理中心成立省非道路工程机械环保调查领导工作小组办公室对调查工作人员经过集中业务培训后,将免费对各市区域内的挖掘机、装载机、挖掘装载机、叉车、推土机、平地机、压路机、摊铺机、铣刨机、旋挖钻机、打桩机等11类工程机械产品,按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发动机型号、排气处理装置等相关信息进行调查,并为已调查的机械设备粘贴“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采集标识”。
从省生态环境厅大气处了解到,使用柴油的非道路工程机械单台污染物排放量比轻型汽车一般高出几十倍,其中尤以构成PM2.5的颗粒物和合成O3的前体物氮氧化物排放为主。随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不断深入,尤其在臭氧控制方面,船舶、工程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源的污染管理已成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