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1年12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及相关会议资料已于2021年12月2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3、会议出席人数: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表决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记名投票,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91)。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表决结果:通过。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1年12月9日
证券代码:000591 证券简称:太阳能 公告编号:2021-91
债券代码:112876 债券简称:19太阳G1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
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解决全资子公司中节能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能科技公司”)下属中节能山西潞安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潞安公司”)使用基本农田事宜,以协议转让方式按照经评估备案的价格向中节能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转让长治公司60%股权及相关债权(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9月2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1年9月30日进行了披露,详见2021-74号《2021-74关于转让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并已按照董事会决议授权签署了《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目前潞安公司项目贷款由太阳能科技公司提供担保,为使潞安公司股权转让之后,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担保的情况,故《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约定,解除太阳能科技公司担保为协议生效条件之一。综上,为置换潞安公司目前在工商银行(4.660, 0.02, 0.43%)长治潞矿支行的融资,解除太阳能科技公司对其的担保,潞安公司拟将其部分光伏发电机器设备以售后回租的方式与中节能(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节能租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