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停车费、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
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1、九仙山景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
(1)小型汽车(9座及以下):5元/辆.次;
(2)中型汽车(10-19座):10元/辆.次;
(3)大型汽车(20座及以上):15元/辆.次。
2、石牛山旅游度假区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
(1)小型汽车(9座及以下):10元/辆.次;
(2)中型汽车(10-19座):15元/辆.次;
(3)大型汽车(20座及以上):20元/辆.次。
3、医疗机构(德化县医院除外)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费:
(1)9人及以下或1.8吨及以下小型客货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30-120分钟以内(含120分钟)3元/辆.次,超过120分钟后每1小时加收1元/辆.次。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高于20元。
(2)10人以上或1.9吨以上中、大型客货车:30分钟内(含30分钟)免费,超过30分钟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按其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
4、德化县医院停车场(楼)车辆停放服务费:
(1)9座(含)以下或1.8吨(含)以下小型客货车: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 2小时(含)内5元。超过2小时后,白天(8:00-19:00(含))每小时加收2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夜间(19:00-次日8:00(含))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收费30元,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算。
(2)9座以上或1.8吨以上中、大型客货车:停放30分钟(含)内免费,超过30分钟按其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1、路边占道泊车:
停放1小时内(含1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1小时后每30分钟加收2元(不足30分钟的按30分钟计),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高于30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算。
2、专业停车场:
(1)露天或临时搭盖等停车场:小型车辆停放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次3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高于15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算;中、大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高于30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算。
(2)全封闭式(含地下、立体)停车场:小型车辆停放2小时内(含2小时)每辆次5元,超过2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高于20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算;中、大型车辆按实际占用小型客货车停车位个数,参照上述标准计算收费。同一辆车连续停放24小时累计收费不得高于40元,停车时间超过24小时的,重新按停放时间循环计算。
二、污水处理费
(一)居民污水处理费0.85元/吨
(二)非居民污水处理费1.2元/吨
三、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一)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常住人员:
(1)未实行物业管理的:15元/户.月;
(2)实行物业管理的:7元/户.月。
2、外来暂住人口:5元/人.月。
(二)非居民生活垃圾处理收费
1、定额收取: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业企业:4元/人.月;
(2)营运车辆:货车5元/吨、的士5元/辆、中巴9元/辆、大巴20元/辆;
(3)服务业:餐饮、水果营业店铺50元/间.月;沿街营业店铺30元/间.月;室外大排档60元/摊.月;农贸市场固定肉摊和水产摊20元/摊.月、农贸市场其他固定摊点10元/摊.月;流动摊点1元/日.摊;超市和家具店等商业网点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0.7元/㎡,超过500平方米的部分0.5元/㎡;酒店、宾馆、旅社、饭店、招待所、澡堂、桑拿、足浴、娱乐场所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的1.5元/㎡,超过500平方米的部分0.7元/㎡;美容美发店面积在100平方米以下的1.5元/㎡超过500平方米的部分0.7元/㎡;废品收购站1.5元/㎡;对外营业性停车场0.5元/㎡。
2、计量征收:
(1)自行清运至垃圾转运站:15元/桶(容积0.3立方米的卫生桶);
(2)委托清运至垃圾转运站:18元/桶(容积0.3立方米的卫生桶);
(3)自行清运至垃圾填埋场:54元/吨;
(4)委托清运至垃圾填埋场:81元/吨;
(5)自行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每吨按政府与垃圾发电综合处理厂自修室补偿标准收取;
(6)委托清运至垃圾焚烧发电综合处理厂:每吨按政府与垃圾发电综合处理厂自修室补偿标准收取,另加收每吨27元运输费。
四、住房物业管理费
保障性住房物业管理费:暂未定价
五、牲畜定点屠宰(加工)服务收费*
(一)机械化代宰
1、达到一星级以上标准的:38元/头;
2、未达到一星级标准:34元/头;
3、未达到新设置标准:25元/头。
(二)手工代宰
1、达到新设置标准:25元/头;
2、未达到新设置标准:15元/头。
(三)手工自宰
1、达到新设置标准:18元/头;
2、未达到新设置标准:10元/头。
来源:德化县人民政府官网-政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