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排污企业废气废水治理新规正在公开征求中
重点排污企业废气废水治理新规即将发布。
近日,生态环境部围绕重点排污企业废气废水治理,编发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管控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管控单位名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反馈单,对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环境风险管控单位进行了定义和分类,拟定管理新规。
重点排污单位定义和分类:
1、重点排污和环境风险管控单位名录包括重点排污单位和重点环境风险管控单位。
2、重点排污单位是指向环境排放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等水污染物或者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或排放行为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产生重要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和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3、重点环境风险管控单位是指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可能对公众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危害或影响的企业事业单位,包括水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大气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土壤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和其 他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4、同一家企业事业单位可以同时属于不同类别的重点排污单位或重点环境风险管控单位。
重点排污企业废气废水治理新规的发布,将是国J环保对重点排污企业重点排污及重点环境风险的重点管控制定新规,这将进一步促进大气污染物排放和改善生态环境的空气质量。